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負責泰州公司輸煤系統及其附屬設備(含因生產需要而新增的設備)的安全運行服務工作,完成招標人布置的來船接卸、來船轉駁、煤場管理、燃煤摻配加倉、滑槽卸貨、文明生產、辦公區域保潔工作任務等。(該項服務內容計劃工期2026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
負責泰州公司粉煤灰渣深加工、灰渣磨制、輸送、車船裝運等系統及其附屬設備的運行工作,包括所管轄范圍內系統設備的控制監盤、巡檢、缺陷填報、試驗、驗收、定期工作、文明生產、物資過磅、記錄臺賬等管理。(該項服務內容計劃工期2026年5月28日至2029年1月31日)
負責泰州公司輸煤和灰渣深加工系統范圍內設備、設施的清掃清理等文明衛生工作,負責海輪清倉工作,船舶解系纜工作。(該項服務內容計劃工期2027年5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
服務工期:暫定自2026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36個月),具體開始日期以招標人通知之日為準,總服務期36個月。實施地點:泰州發電有限公司廠區內。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輸煤系統運行服務合同業績2份(不接受勞務分包業績),且均已完成服務時長1年及以上(時長指服務的時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已完成服務時長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12-1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2-22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