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鹽業 微波消解儀采購項目的詢比公告
一、項目情況
1、尋源項目名稱:云南省鹽業 微波消解儀采購
2、尋源項目編號:SRC2512190035
3、本采購項目采購人為云南省鹽業 ,本項目分二個標段。供應商按標段進行報價,可自行選擇參與一個或多個標段。
標段1名稱:昆明鹽礦微波消解儀采購,數量1臺;
標段2名稱:普洱制鹽 微波消解儀采購,數量1臺;
標段1昆明鹽礦微波消解儀采購合同簽署、執行及結算單位為昆明鹽礦,交貨地點為云南省安寧市連然街道昆明鹽礦指定倉庫;
標段2普洱制鹽 微波消解儀采購合同簽署、執行及結算單位為普洱制鹽 ,交貨地點為云南省普洱市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磨黑鎮普洱制鹽 指定倉庫。
本項目各標段根據初步評審情況,對通過初步評審的報價文件按照最低評標價法,即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同的前提下,根據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推薦成交候選人。
二、報價人資格要求:
1、申請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信用中國查詢報告(查詢時間要求:收到邀請函后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內任一日期;加蓋公章),三年內無失信懲戒或失信被執行記錄;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機構、機關、法人等實施市場禁入。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三、采購內容、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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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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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標段 (昆明鹽礦) |
微波消解儀 ? |
在滿足采購人提供的技術要求、設備性能配置及供貨范圍等要求前提下,具體按各供應商所報品牌的型號填列。 |
臺 |
1 |
1.具體技術要求、設備性能配置及供貨范圍等要求詳見附件“微波消解儀采購技術參數與技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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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段 (普洱制鹽 ) |
微波消解儀 ? |
臺 |
1 |
四、合同關鍵條款:
(一)質量要求、技術標準:(1)符合產品廠家規定技術性能及現行有效有關標準要求,乙方必須隨貨提供所供設備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資料,必須保證所供設備滿足性能參數要求、滿足產品廠家規定技術性能、現行有效有關標準、品牌、型號相關要求,與產品廠家規定技術性能、現行有效有關標準要求不符或品牌、規格型號相關要求不符或交付后設備性能不能滿足甲方正常使用要求等的由乙方負責免費退換貨處理。(2)質保期為不低于驗收合格之日起計12個月。
(二)交貨時間、地點、方式:合同簽訂生效后30日歷天內交貨;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落地交貨。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貨到驗收合格,乙方開具13%的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并經驗票無誤后30日歷天內支付90%,留10%作為質保金(質保金不計利息),期滿無質量問題30日歷天內支付。(電匯或銀行承兌匯票支付,甲方不貼息)。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到甲方指定倉庫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有資質的運輸單位進行貨物運輸,在交付使用前出現的任何問題概由乙方承擔。
(五)驗收方式:詳見“云南省鹽業 微波消解儀采購技術參數與技術要求”。
(六)違約責任:甲方不對乙方提供的貨物的商標、專利等是否侵犯他人的權利負責,如因乙方提供貨物引發爭議或違法導致甲方受損的,乙方應賠償。乙方嚴格按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按質按量地為甲方供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一)乙方負責退換貨;(二)乙方交貨期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合同總金額的0.5%作為逾期違約金,該部分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逾期違約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或減輕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義務。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疫情、暴雨、暴雪、洪水、地震、戰爭、暴亂或其他災難等不可抗力)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于72小時內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并經核實、確認后,方可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