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哈密能源公司礦井水環境評價報告及環境后評價報告編制服務, 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 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管理辦法(試行)》(2015年12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令第37號公布)規定,采掘行業中實際環境影響程度和范圍較大,且主要環境影響在項目建成運行一定時期后逐步顯現的建設項目,在運行過程中產生不符合經審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情形的,應當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生態環境部于2015年10月出具了《關于 哈密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大南湖礦區西區大南湖七號煤礦及選煤廠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環審〔2015〕224號),提出“工程每運行5年,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的要求。根據相關文件要求, 哈密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需要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工作,并需針對目前存在的礦井水外排問題開展環境影響分析,從而為全面提高企業環境管理水平、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有效支撐。
具體內容及技術要求詳見招標公告及第五章技術規范書。
2.2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服務期:自合同生效后12個月
2.4服務地點:大南湖七號煤礦
2.5最高投標限價:260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資格要求2: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須具有2項生態環境診斷及整治提升、地下水和土壤環境調查評估等綠色低碳咨詢相關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3.3資格要求3:投標人派駐本項目項目負責人(編制主持人)須具備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提供有效的證書掃描件)。
3.4本項目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否。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若在投標文件中所附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證書過期或未在電子注冊證書上“手寫簽名”的,可以補充澄清。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5年12月25日09:00至2026年01月04日2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