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能源公司鼎力 棗強縣50MW風力發電項目及110kV外送線路PC總承包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規模:本風電場項目位于衡水市棗強縣馬屯鎮,為典型的平原風電項目,規劃總裝機容量為50MW,擬安裝8臺6.25MW風電機組,采用混塔(或桁架塔),輪轂高度160米,新建一座110kV升壓站,站內規劃安裝1臺63MVA主變。升壓站內配套建設10MW/40MWh電化學儲能系統。本項目擬通過1回110kV線路T接楊村-流常110kV線路,新建110kV并網線路長5km內,通過T接楊村-流常110kV線路接入電網。
2.2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河北分公司鼎力棗強縣50MW風力發電項目及110kV外送線路PC總承包。
2.2.1總體
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含外送線路工程)建設所需除主要設備(風電主機、風機塔筒、GIS、SVG、預制艙、主變、箱變)外的全部其他設備和材料的采購供應,所有的土建、建筑工程施工,除風機主機、塔筒吊裝以外的所有設備的安裝工程施工;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各項驗收(包含但不限于各項專題、階段驗收、專項驗收、性能檢測、并網試驗、竣工等驗收)、各項證件及合規手續辦理、各項經濟技術評審,直至項目符合集團規定的移交生產運營條件,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全部內容,包括全過程沉降觀測測量及出具報告,對外協調、電網協調及報驗等投產、驗收相關費用等。
除車輛采購、風機箱變基礎和升壓站永久征地費用(向政府繳納土地出讓費用)、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智慧基建管理系統、調試數據質量監督、工程咨詢費、項目技術經濟評審費、可研勘察設計費、基本預備費、工程建設管理費、工程建設監理費(含設備監造費)、生產準備費、平行工程檢測費、混塔監測費由發包人承擔外,其它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2.2.2設備材料采購
(1)除主要設備(風電主機、風機塔筒、GIS、SVG、預制艙、主變、箱變)外的其他設備全部由投標人采購,以暫估價的形式包含在 PC 總承包范圍中,其他如屬集團框采清單內的設備(儲能設備除外)由在平臺按需下單采購,但費用包含在PC合同內。具體執行方式為由項目公司、PC 總承包方和設備供應方簽訂三方合同,結算價格以集采和框采中標價格為準。
(2)所有設備需接受由及委托的第三方對設備的設計監督、質量監造、技術監督及調試監督。
(3)儲能設備由投標人負責采購,技術參數不得低于集團及電網公司相應標準。
(4)投標人采購的設備、材料不低于公司相關技術協議及供應要求并滿足電網并網及集團集控中心數據接入要求。
(5)上述除甲供風電主機、風機塔筒外的其他所有設備的接貨、卸車、保管(含倉儲)、保險、系統集成、成品保護、轉運、安裝、試驗、調試等全部工作由投標人負責。
(6)甲供除塔筒外主機、葉片等大件設備在到達堆場后,投標人負責在主機廠家的指導和監督下裝卸、存放、保管和看護設備并形成記錄。投標人負責主機、葉片等大件設備的二次倒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征地協調、堆場至機位的道路整改、運輸等一切工作,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裝卸、二次運輸道路協調、設備卸貨吊車、轉運車輛、設備保管等產生的費用)均含在報價中。
2.2.3現場施工
項目升壓站、風電場、集電線路、外送線路、進站(場)道路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裝(主機、塔筒吊裝除外)及調試工程、工程所需的臨時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臨時用電、臨時道路等)。
(1)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①風電場和集電線路工程:集電線路、風機基礎、箱變基礎、接地、給排水、擋護、防洪澇設施等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②升壓站及儲能工程:包括建構筑物、各類設備基礎、硬化工程、消防工程、綠化工程、給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電纜溝、橋架、排污工程、圍擋及大門、旗桿、通風、防水、裝飾裝修、危廢間、籃球場、儲能工程等滿足該項目投產后正常生產、生活需要的所有配套土建工作;③送出線路工程:送出線路工程及工程范圍內塔基基礎、障礙物清理、跨越施工、水保及環保設施建設、植被恢復及相關驗收、所有桿塔基礎接地降阻防腐和引起的其他相關電網系統改造工程(包括設備、材料、施工);④道路工程:范圍包括施工期間從距離風電場區最近的一個高速口(或設備堆場)至各風機點位的運輸道路,風電場區道路、進場(站)道路的新建和改擴建(含交通運輸中損壞的鄉村道路修復)、路障清理、手續辦理、協調等確保道路滿足施工期大件運輸順利通行及后期運維檢修道路暢通;且道路安全設施配置符合《新能源場站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配置導則》要求;⑤棄土棄渣處理滿足相關法律法規要求;⑥設備堆場由主機廠家提供并負責堆場的平整、設備看護以及場地恢復,相關費用由主機廠家承擔,租賃期限為6個月,若在主機廠家負責的租賃期限內未完成項目工作,仍需租賃設備堆場則由投標人負責堆場租賃等事宜,期限需滿足項目需要,不得因此延誤項目工期。⑦風電機組整機、塔筒安裝工程與本PC工程的土建施工范圍以塔架底部平臺為分界點,塔架底部平臺(含)以上至風機葉片吊裝、安裝為風電機組整機、塔筒安裝工程的施工范圍,塔架底部平臺以下包括下置式箱變的安裝為PC工程施工范圍。
(2)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①風電場及集電線路工程:箱變、圍擋工程、集電線路(地埋電纜或架空線路)、通訊線路、風功率預測系統等所有設備安裝工作;②升壓站及儲能工程:主變系統、GIS系統、無功補償系統、濾波系統、進出線架構、配電系統、蓄電池系統、電化學儲能系統、防雷接地系統、繼電保護設備、電纜、綜自系統、監控系統、生產集控系統、通訊系統(含內外網通信線路及設備安裝調試建設,具備使用條件)、消防設備、給排水和照明系統等生產、生活設備所需設備安裝工作;③送出線路工程:配電設備構筑物工程、構支架、線路桿塔組立、架空線、套管瓷瓶避雷器等的安裝及與兩端接口的連接等,如存在對端站改造均由投標人負責,相關費用包含在總價中;光纖通信安裝工程:OPGW的敷設(包括改造或更換)及與兩端接口的接續、必要的通信連接等,包含本工程及引起的其他相關系統改造工程(包括設備、材料、施工);④升壓站、風場、道路、集電線路、外送線路等區域的安全警示標識標牌、職業健康設施設備、安全設施設備的制作安裝工作(依照目視化管理手冊的要求執行);⑤集團及電網要求的為滿足風電場安全穩定運行的其他工程。⑥風電機組整機、塔筒安裝工程與PC工程的電氣施工范圍以塔底變流柜為分界點,變流柜及變流柜相關附件前為風電機組整機、塔筒安裝工程的施工范圍,變流柜后為PC工程的施工范圍。
(3)施工質量標準
工程施工質量符合國家、地方及電力行業現行相關的強制性標準、質量驗收(或檢驗評定)標準及規范的要求,工程經最終質量驗收評定,所有建筑安裝工程合格率100%,單位工程優良率100%,保證電力設施的正常運行及設施設備的安全,并確保一次性驗收合格,以創優工程為質量目標。
(4)輔助工程施工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電、臨時設施由投標人自行解決;投標人負責承擔塔筒拼接平臺、吊裝平臺、進場(站)道路及場內檢修道路、設備堆放場地、渣場、架空線路、塔基和鐵塔組立等所占用的臨時場地和臨時施工道路的征地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地上財產補償、遷墳補償等)、青苗補償費、遷移補償費、臨時林地補償及恢復費用和合法依規手續辦理費用,協調工作費用,超出臨時租地范圍的施工用地費用,施工期間造成的政策性處罰費用,施工期間造成的牲畜死亡費用,阻工協調費用、原有工程設施的拆除和清運費用。施工過程中非吊裝單位主觀原因造成的損失(包含第三方損失、壓車費用、誤工費等情況),均由投標人承擔。施工過程投標人對造成損失的,由投標人承擔在合同結算款中予以扣除。
2.2.4試驗、調試及竣工驗收
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設備調試、集控中心數據接入、質量監督、材料檢測、并網試驗、新能源場站并網檢測及仿真建模驗證、并網驗收、防雷檢測、消防驗收、檔案驗收、環保水保驗收、安全設施驗收及土地復墾、職業衛生驗收等所有的驗收工作,以上工作內容所涉及的全部費用(含專家費及必要的差旅費和餐飲費)包含在其投標報價中。
(1)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調試、檢測、試驗需由招標人簽訂合同的,除平行工程檢測費、調試數據質量監督外產生的所有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內,費用據實扣除。
(2)投標人負責委托相關檢測機構對本工程所涉及的電氣一、二次設備及附屬設施進行交接試驗和專業聯調,最終取得電網公司驗收合格的相關資料文件,投標人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
(3)若性能試驗不滿足設計性能指標,投標人須負責消缺直至滿足要求。性能試驗及涉網試驗的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4)試運行期間售電收入歸所有。
(5)其它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風電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公司竣工驗收需求的工作內容也視為包含在本工程內。
2.2.5其他工作
投標人須配合完成(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檢驗、檢測及驗收,并承擔相關費用。
(1)工程質量檢查檢測
a、項目施工過程中業主單位歷次質量監督及檢查現場產生的費用;
b、項目所在地政府職能部門歷次質量監督及檢查產生費用;
c、當地電網歷次質量監督及檢查產生費用。
(2)項目驗收
a、工程啟動驗收
b、工程試運行和移交生產驗收
c、環境保護專項驗收
d、水土保持專項驗收及土地復墾驗收
e、工程消防專項驗收
f、勞動保障及勞動保護專項驗收
g、職業衛生專項驗收
h、安全專項驗收
i、檔案專項驗收
j、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編制
k、項目竣工驗收
2.2.6其他
(1)投標人配合質量監督注冊,繳納注冊費用,負責工程現場質監對接具體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2)投標人負責辦理與電網有關手續(包括與電網對接,協調省電力公司、市供電公司完成場站命名、圖紙會審,計算保護定值,組織召開各類驗收會議,協調電網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等);工程質量應達到電網公司驗收標準,同時投標人應負責項目現場并網驗收具體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3)投標人負責與T接線路所屬方協商溝通費用分攤事宜,并承擔該部分費用,確保項目全生命周期內不再向T接線路所屬方支付諸如過網費等一切相關費用,如后續T接線路所屬方主要求支付運維費用,該運維費逐年折現(凈現值)后,自合同款項費用中扣除。
(4)投標人負責簽訂本項目所需的各項并網檢測(包括電能質量檢測、有功功率測試、無功功率測試、電網適應性檢測等)合同并承擔相關費用。投標人應積極配合并網檢測工作開展并確保所采購設備通過上述檢測。
(5)投標人負責本工程所有電氣設備、集電線路和所有電力電纜、控制電纜交接試驗,并提供當地供電部門認可的交接試驗報告。
(6)如當地政府要求提高風電機組單機容量以節約土地資源,由此造成電網公司要求項目接入系統手續重新辦理或復核或變更所需的一切手續和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7)勘測定界工作:投標人負責征地紅線放樣、記錄、釘樁、拉線及影像留存。
(8)投標人負責項目全過程關系協調工作,發生的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協調費分為征地協調費和其他協調費,征地協調費使用范圍包括永久征地和臨時征地,其他協調費包括不限于:由于開展征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工作所需的與當地鄉鎮、村組、村民的協調;施工協調費的使用包括不限于:由于施工干擾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協調;由于地籍邊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糾紛的協調;由于本標段投標人提供的設備、材料等運輸所引起的占壓、損壞影響到第三方的權屬物的賠償及協調;施工期間造成的水土流失環保林業罰款費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因征地問題阻工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人員、機械、環境的改變導致的農田家畜受損傷亡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導致的粉塵、噪音、交通阻塞而引發的群眾不滿的協調及費用;他人為索要錢財進行的故意無理取鬧、騷擾阻撓施工的協調及費用;因投標人技術、設備、人員問題,導致的超出設計臨時用地范圍需要增加臨時用地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需要當地群眾或者政府出面協助施工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其他為促進本工程順利進展的協調工作及費用等;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沒有按圖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圍等,導致的問題,由乙方自行協調賠償并妥善解決,如因此延誤工期,甲方將按照延誤時間予以考核。
(9)投標人負責規劃運輸方式及運輸路線,解決運輸路線上(距離風電場區最近的一個高速口或大件設備堆場至風機位)影響運輸的如架空線路(如光纜、輸電線路等)改造、遷移、林木采伐、橋梁加固、路面加寬、維護等涉及的協調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10)主機、葉片等大件設備到達堆場后產生的二次倒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裝卸、二次運輸、道路協調、設備卸貨吊車、轉運車輛、設備保管等產生的費用)全部由投標人負責。
(11)投標人負責大件設備堆場至風機位的一切運輸手續、交通道路許可手續辦理,解決施工現場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確定運輸方式和運輸通道,滿足施工運輸要求和尋找設備堆放場地,設備運輸車輛的拖拽、牽引,綜合協調設備生產、運輸、存放、倒運、保管,滿足設備連續安裝要求并承擔相關費用。
(12)投標人負責送出線路工程及其引起的相關電網系統改造工程施工范圍內的所有征地、拆遷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補償費,地上財產補償費,遷墳補償費、線路走廊下方清障補償、所有的協調費用以及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應繳納稅、費)。
(13)投標人送出線路工程中跨越鐵路、高速、國道、省道、縣道、河道、電力線路、通信線路等所有的跨越手續辦理及費用;承擔塔基永久征地及臨時租地地上所有附著物(包括但不限于青苗、樹木、建構筑物、墳墓等)的清理及費用。
(14)投標人在場內道路及平臺等施工中須充分考慮對原有水系的影響,新建的排水系統確保所涉及的村莊、水庫、土地、水源等不受影響;排水系統順暢,符合水保環保要求,不影響村民生產生活,并承擔相關費用,不造成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
(15)投標人負責向環保部門繳納施工期間粉塵、噪音、廢水、廢物排放費用,采取灑水、降塵、降噪等措施。
(16)投標人負責水土保持工程及環境保護工程實施(包括:施工、組織驗收并取得驗收合格證書),滿足項目總體設計方案且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并負責委托有資質單位為項目水土保及環境保護提供監測、評估服務工作,費用列支暫估價據實結算。
(17)投標人負責開展項目氣候論證并取得衡水市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8)投標人負責辦理各項開工合法性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輻射環評報告、防洪評價報告報告編制及報批,臨時使用林地手續、臨時用地手續報批,土地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不動產登記證手續報批,外送線路核準等報告編制及報批,氣候論證,外送線路和集電線路的跨越和鉆越(高速、高鐵、國道、省道、河流)等一切合法依規手續。
(19)施工過程中,由于投標人沒有按圖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圍等,導致的問題,由承包人自行協調賠償并妥善解決,如因此延誤工期,發包人將按照延誤時間予以考核,對上述原因引起的賠償有權直接扣減工程款補償給個人或相關單位。
(20)投標人需配合協助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統安裝、調試和應用等工作,同時應負責本項目智慧基建系統中不限于安全管理、質量管理、進度管理、質檢管理、資料管理、視屏監控、物資管理、考勤管理、項目OA、綜合管理等功能模塊的使用。
(21)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有權適當調整工程內容及范圍。但應書面通知承包單位,承包單位應無條件接受。
(22)投標人配合每月組織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在監理的監督下,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參加發包人定期組織的合同履約情況檢查,在監理的監督下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23)質保期:工程的缺陷責任期為2年,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本工程保修期不少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的保修時間,保修協議、技術規格書及國家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有更長保修期要求的從其規定。
(24)對本招標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到,但它對于本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并網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也應由投標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25)投標人采購的其他系統(包含發電單元、升壓站、儲能等主系統和視頻、消防等輔助系統)數據應按照全數據范圍,無條件向河北分公司集控系統開放;投標人提供的集控中心涉網通信及接入設備應滿足屬地省、地調電網要求,實現華能集團全數據接入上傳,集約化管理的功能;以上費用均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26)項目除工程造價咨詢、設備設計質量監督、發電設備調試專項監督、初設審查、樁基礎檢測及其他平行工程額外檢測外的其他按照法律法規、集團要求必須由項目建設單位直接委托第三方單位開展的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標報價中。
(27)如項目管理概算/初步設計概算批復金額低于可研概算金額,合同價格按照管理概算/初步設計概算較低的金額進行等比例降低。
(28)所有為滿足政府政策、合法合規性及建設范圍上級公司要求而采取的設計變更、工程變更均不增加任何費用。
(29)任何招標范圍內表述的,或雖未寫明,但為滿足該項目合法依規建設需要而發生的費用,即使工程量清單中無此項,也均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格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有以下資質要求,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
①具有有效的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②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③具備有效的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根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25年第30號令)要求,本次招標采購活動,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資質要求采取“老證老辦法、新證新辦法”的措施,舊證要求承裝三級及以上,承修三級及以上,承試三級及以上資質,新證要求承裝二級(330千伏以下)及以上,承修二級(330千伏以下)及以上,承試二級(330千伏以下)及以上資質。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項國內100兆瓦及以上的陸上風電工程主體施工業績或PC總承包或EPC總承包業績(以上業績內容均需體現電力建筑(110kV及以上升壓站建安工程或35kV及以上電力線路工程)和風電主體安裝工作內容),需附合同業績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業績證明材料,每項業績至少提供一張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人員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需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壹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提供6個月內的電子證書,電子證書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和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證明材料(提供勞動合同或近6個月內的社保證明);擬派項目經理需擔任過至少1項100兆瓦及以上規模陸上風電工程主體施工或PC總承包或EPC總承包項目項目經理,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或甲方證明等能體現上述要求的影印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其他要求:/。
3.3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3.4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1(具體數量)個標段進行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12月24日09時00分起至2026年01月13日23時59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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