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河南公司)許昌龍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1B、2C 原煤倉分倉及1B原煤倉內襯改造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許昌龍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CWEME-WH01-202601-SGO7
2.2 項目名稱:(河南公司)許昌龍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1B、2C 原煤倉分倉及1B 原煤倉內襯改造項目。
2.3 建設地點:河南省許昌市禹州市火龍鎮。
2.4 建設規模:700MW
2.5 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接甲方書面通知,每臺供貨周期15 天,每臺施工工期:開工后20 天。本次改造工程暫定為2026 年4 月實施。
2.6 招標范圍:許昌龍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1B、2C 原煤倉分倉及1B 原煤倉內襯改造項目的設計、供貨、安裝、調試等EPC 總承包。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為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 企業業績要求:應答人近5 年(自2020 年12 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不少于2 項原煤倉分倉改造已竣工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機電工程專業),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1 個及以上原煤倉分倉改造項目經理業績。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業業績證明材料:提供合同掃描件和竣工驗收(或業主證明資料),合同掃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單或業主證明資料要有甲方代表簽字或蓋章。
(2)人員業績證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能夠反映上述業績要求的合同主要內容頁),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成果文件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3 用戶證明須由甲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
訪記錄。
3.3.4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5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6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7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招標文件售賣截至時間:2026-01-05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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