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項目
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1.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機動車修理和維護。
2.具備新能源車的一類、二類維修相關資質證明。
3.具備新能源車輛維修、特種車輛維修的相關資質。
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機動車的一類、二類維修;
2.機動車的大修、總成修理、小修和專項修理、維修救援、應急搶修;
3.機動車的定期保養,并出具定檢報告;
4.提供24小時搶修救援服務,可指定維修人員;
5.提供免費咨詢服務;
6.提供出廠車輛跟蹤服務;
7.提供定期保養提醒服務。
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一)技術需求:
1.相關從業人員具備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可辦理杭州蕭山國際機場隔離區通行證;
2.維修人員需要具備汽車維修工職業資格證、電工職業資格證、電工操作證(含低壓電工作業);
3.提供7*24小時服務,安排專人對接,如遇突發情況,快速響應;
4.根據車輛常用維修工作項目清單為機動車提供專項修理,供應商有義務對整車進行詳細巡檢,如有涉及安全性能的問題,及時向國航報備;
5.車輛維修實行竣工驗收制度,維修后,未經送修人驗收簽字,不得交付使用;
6.供應商提供的維修材料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提供的配件必須源自生產廠家或正規廠家,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或以次充好;
7.供應商根據國航車輛保養計劃,提前儲備常用零配件(保養件,易損易耗件),提高維修效率;
8.建立完整的定檢、保養設備維修檔案(一車一檔案),記錄所有的維修相關信息,并隨車輛的增加,及時補充維修檔案;
9.具備對車輛維修過程中產生的固體污染物等危廢垃圾合法、有效地處置能力,能夠提供具有符合環保要求的處置危廢證明。
(二)服務標準
1.按照國家及行業普遍適用的服務標準、規定或隨車手冊的標準作業,提供符合國航服務標準的車輛維修保養服務,并接受日常監督檢查及定期檢查;
2.遵守蕭山機場隔離區內有關航空安全、地面安全、消防安全等規章制度。
驗收標準:
各項維修質量、技術要求符合汽車維修技術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保證承修的地面服務部內場車輛正常運行,不發生因車輛維修質量原因造成的航班不安全事件。
其他:
擬簽訂合同級別為三級,合同期限為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