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項目名稱
山東海陽核電站3、4 號機組項目穩壓器安全閥校驗外委采購項目。
二、 招標內容
1、招標范圍:山東海陽核電3、4 號機組共4 臺穩壓器安全閥校驗的外委服務,其中3 號機組2 臺穩壓器安全閥需各校驗兩次,4 號機組2 臺穩壓器安全閥需各校驗兩次,并出具校驗報告且將報告送達山東海陽核電項目現場,詳細需求見第六章技術要求。
2、項目工期:
3 號機組兩臺安全閥:
第一次校驗:計劃2026.02.09 前完成;
第二次校驗:計劃2026.02.09~2026.08.09 完成。
4 號機組兩臺安全閥:
第一次校驗:計劃2026.12.10 前完成;
第二次校驗:計劃2026.12.07~2027.06.07 完成。
以上時間為初步計劃時間,實際實施時間以合同簽訂后,甲方通知為準。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產品及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 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 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b )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查詢,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 投標人及其分包商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投標人及其分包商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4)入黑名單和凍結名單(評標期間尚未解除凍結的);國務院令第493 號規定事故劃分標準為準),近18 個月(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以國務院令第493 號規定事故劃分標準為準);
(6) 近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投標人應無因違法或重大違約行為在與產品質量相關或供貨履約能力相關的訴訟或仲裁中被判承擔法律責任,在招投標活動期間應無違反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紀律、騙取中標行為;
(7) 近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投標人應無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標、侵犯專利權,遭到行政或者刑事處罰,或者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8)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9)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 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整定壓力等于或大于10MPa的安全閥校驗資質(FD1);
2)具有核級安全閥熱態校驗業績。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5 年11 月12 日至2025 年11 月18 日23 時59 分(北京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