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金縣曾家壩風電場項目已由集團公司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集團織金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業主自籌且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
本項目場址位于貴州省畢節市織金縣三塘鎮。風電場中心距織金縣城直線距離約30km,距畢節市市區約80km,距貴陽市市區約115km。場址呈東北、西南向不規則多邊形展布,東西長約6km,南北寬約4km,面積約17km²。S55織普高速位于項目場址東側,先到X754位于項目場址東南側,場區內分布有多條鄉道及村村通道路,對外交通條件較為便利。
2.2工程概況
根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本風電場擬安裝10臺單機容量為5000kW的風力發電機組,新建總裝機容量50MW;并與織金縣吹聾風電場共建一座吹聾220kV升壓站;擬從升壓站新建1回220kV線路至后寨220kV匯集站,線路長度約為22km。
2.3計劃工期
計劃總工期: 508 日歷天(從計劃開始工作、施工準備、主體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產的時間)。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6年5 月10日,計劃首批機組發電日期:2027年 4 月 30日,計劃全部機組發電日期: 2027年 6月 1 日,計劃工程移交生產日期: 2027 年 9 月30日。具體以監理單位簽發開工令中明確的開工時間為準。
2.4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土地征(占)、租用及補償;工程建設項目有關設計評審、施工證件和批件辦理(如林業及草地手續、臨時用地手續辦理、土地復墾手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土地及房屋不動產權證等);工程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階段的勘察、測量、設計(含概、預算)、科研,竣工圖以及相關所有咨詢及服務內容;設備(不含甲供設備)、材料的采購、監造、運輸和管理等,及發包人負責采購設備的監造、驗貨、卸貨、管理等;工程施工準備與工程施工;所有設備(含甲供)安裝及調試;水保、環保、安全設施與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等專項設計、評價、施工和監測;質監、并網協議、購售電合同、試運行、涉網性能試驗和并網驗收等滿足屬地電網公司要求的入網前所有手續;土地復墾復綠并取得驗收合格意見;取得臨時占用林地期滿后恢復林地的林業生產條件的檢查驗收報告;所有專項驗收、啟動驗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驗收工作;工程保險(包含甲供設備);質保期內的服務、配合審計工作;其他:通過電建新能源集團達標投產驗收;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風電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發包人竣工驗收需求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接入集控中心工程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總承包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3.1.1資質要求:(1)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且無被暫扣或吊銷情況。(2)投標人應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或工程勘察巖土相關專業的甲級,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
3.1.2信譽要求: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其他權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網頁截圖,以及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詢近三年(2022年10月30日-2025年10月30日)內無行賄犯罪行為的網頁截圖。
3.1.3業績要求:投標人在近5年(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內具有3個50MW及以上風電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或風電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的業績(含在建項目)。業績證明資料包括對應的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協議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完工證明(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等。要求能體現簽約主體、服務范圍、裝機容量、合同總金額或竣工驗收時間等內容。證明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導致評標委員會無法準確判定符合評審要求的,該業績將不被認可。
3.1.4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認定的財務會計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1.5關鍵崗位人員的資格要求
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其他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行業的注冊工程師、一級造價工程師等),具有安全資格證書(B證),擔任過1個50MW及以上風電工程(或新能源項目)EPC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
項目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1個50MW及以上風電工程的設計總工程師(設計負責人)或副總工程師。
項目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安全資格證書(B證),擔任過1個50MW及以上風電工程項目副經理(施工負責人)。
項目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其他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行業的注冊工程師、一級造價工程師等),擔任過1個50MW及以上風電工程的技術負責人。
3.1.6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員滿足項目需要,且注冊在本單位。項目管理最低配備要求 11 人,包括但不限于(1)項目經理 1 人;(2)設計負責人 1 人;(3)技術負責人 1 人;(4)項目副經理 1 人;(5)施工負責人 1 人;(6)安全總監 1 人;(7)質量負責人 1人;(8)安全環保負責人 1 人;(9)專職安全員1人(10)專業工程師1人;(11)檔案管理1人等;其中安全管理人員須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3.1.7施工機械設備:必須配置滿足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關鍵施工設備。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請于2025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年 11 月 17 日24:00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