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大渡河公司甘洛二期光伏發電項目監理服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項目為大渡河公司甘洛二期光伏發電項目監理服務,包括甘洛二期440MW光伏發電工程的施工前期準備至工程竣工驗收及缺陷責任期的全過程監理。
甘洛二期光伏發電項目作為大渡河水風光一體化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基地接入瀑布溝水電站項目,項目規劃裝機容量為交流測440MW,場址位于甘洛縣海棠鎮、吉米鎮、玉田鎮和斯覺鎮附近,距甘洛縣城直線距離約19km,距瀑布溝水電站直線距離約40km。項目分為東西兩個區域,擬在東西區域內各新建一個220kV升壓站,西區升壓站為1#升壓站,匯集83.7MW容量,通過3回35kV集電線路匯集至新建升壓站內35kV母線;東區升壓站為2#升壓站,匯集356.4MW容量,通過14回35kV集電線路匯集至新建升壓站內35kV母線。2#220kV升壓站通過1回220kV線路接入1#220kV升壓站匯集后送出至瀑布溝500kV擴建主變。本項目場區及送出線路均為EPC總承包模式,場區EPC分為三個標段,詳見附件1場區EPC分標示意圖。送出線路EPC目前暫未招標(根據送出可研報告初稿,線路長度約為78km,最終長度以送出線路核準批復意見為準)。
2.1.2招標范圍
本項目服務內容為甘洛二期440MW光伏發電工程的施工前期準備至工程竣工驗收及缺陷責任期的全過程監理。包括但不限于:甘洛二期440MW光伏發電項目的工程設計圖紙審查,項目道路工程、光伏組件、箱變、逆變器基礎施工工程、安裝工程、配電線路施工工程、升壓站土建施工工程、升壓站電氣安裝工程、接地網施工工程、220kV送出線路EPC工程的監理,所有材料設備(不含承包人自用材料設備)到貨驗收及管理,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投資、環水保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工程項目資料管理及協調參建各方關系,包括施工前準備、樁基以及工程各專項驗收(安全評價、職業病、消防、檔案、環保、水保),復墾驗收、項目啟動驗收、交工驗收、竣工驗收、達標投產驗收、移交生產驗收、預付及進度結算、竣工結算,缺陷保修等階段的相關監理工作,滿足工程總體建設要求。
2.1.2工期要求:本項目服務期預計46個月。在合同生效后,從開始監理服務的通知中載明的監理服務開始之日起,至本招標項目的各項監理工程全部完成并驗收合格及缺陷責任期滿為止。其中,施工期10個月,自開始監理通知中載明的開始監理之日起(預計2025年12月1日)至項目全容量并網發電(預計2026年9月30日);竣工驗收期12個月,自全容量并網發電完成次日起至本招標項目的各項監理工程全部完成并驗收合格(預計2027年9月30日);缺陷責任期24個月(預計2027年10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證書或電力工程專業甲級監理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工程監理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總監理工程師的有效監理工程師(電力工程)資格注冊證書。
(2)總監理工程師須至少具有1個10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工程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的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總監理工程師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10-28 1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1-03 1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