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應商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經信用中國 、中國 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4、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5、供應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含)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6、委派本項目的項目總監須具備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資格; 7、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或《監獄企業證明材料》,本項目采購標的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 8、本項目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9、供應商必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交報名資料及標書費,報名時間截止后遞交的潛在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此次投標; 10、供應商必須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磋商文件并登記,未經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磋商文件并登記的潛在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