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廣州工程 塔河煉化煉化一體化項目煉油廠區常減壓蒸餾裝置改擴建及煉油廠區中心控制室工程BEP板式塔\Φ6000×35000~40000×16 Q345R 不含內件 Ⅱ類招標公告[第2次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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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塔河煉化煉化一體化項目煉油廠區常減壓蒸餾裝置改擴建及煉油廠區中心控制室工程BEP板式塔\Φ6000×35000~40000×16 Q345R 不含內件 Ⅱ類(招標編號:NWZ251227-2103-106877) ,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板式塔\Φ6000×35000~40000×16 Q345R 不含內件 Ⅱ類 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概況 |
|---|---|---|
| 1 | 塔河煉化煉化一體化項目煉油廠區常減壓蒸餾裝置改擴建及煉油廠區中心控制室工程BEP | / |
2.2 招標范圍
| 序號 | 物資描述 | 數量 | 單位 |
|---|---|---|---|
| 1 | 板式塔\Φ6000×35000~40000×16 Q345R 不含內件 Ⅱ類 | 1.000 | 臺 |
| 2 | 板式塔\Φ5600×65000~70000×(3+20) S11306+Q345R 不含內件 Ⅱ類 | 1.000 | 臺 |
| 3 | 板式塔\Φ2000×45000~50000×(3+18) S31603+Q245R 不含內件 Ⅱ類 | 1.000 | 臺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資質要求。
(1)投標人具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 登記制度登記,執照有效。 (2)投標人具有A2級或以上的特種設備設計和制造許可證(壓力容器)資質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3.1.2 財務要求。
無
3.1.3 業績要求。
(1)投標人近10年(2016年至投標日),應同時具有以下業績:1、至少有5臺超限塔器(塔徑不小于4米或長度不小于40米,整體或分段交貨)的合同業績;2、另外至少1臺碳鋼復合N04400材質的或塔器或容器或換熱器的合同業績。投標文件中須提供項目名稱、合同號、合同及復印件(可不帶價格)、規格及數量、相關圖紙或技術協議、合同買方姓名及聯系
3.1.4 信譽要求。
(1)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2)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政務服務平臺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4)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5)投標人提供的產品和配置必須是完整的,無缺項,在功能上完全滿足應用要求。投標人承諾整體性能保證,無論何時發現缺項或漏項,投標人都必須承諾無條件的無償補足。
3.1.5 其他要求。
(1)本次交貨方式為項目現場整體或分段車板交貨,投標人應提供針對本次投標物資的可行的運輸方案。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招標物資由投標人自行生產,招標文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