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融通房地產集團 2026-2027年度瓷磚供貨集中采購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1. 招標 條件和方法
1.1 招標 條件
中國融通房地產集團 2026-2027年度瓷磚供貨集中采購項目(編號:gkzb2025120500001) 已 具備招標 條件,經 中國融通房地產集團 批準, 現 對本項目實施公開招標活動,公開邀請合格供應商參加本項目招標競爭 。
1.2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2. 招標 內容和范圍
| 包名稱 | 標的物名稱 | 數量 | 計量單位 |
|---|---|---|---|
| 標段一 | 標段一: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河南省、山西省、陜西省、湖北省、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江西省、遼寧省、山東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 | 1 | 項 |
| 標段二 | 標段二: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湖南省、云南省、貴州省、海南省、四川省、重慶市、西藏自治區、甘肅省、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 | 1 | 項 |
項目交貨期為: 滿足招標人要求 。
交貨地點位于: 標段一: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河南省、山西省、陜西省、湖北省、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江西省、遼寧省、山東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標段二: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湖南省、云南省、貴州省、海南省、四川省、重慶市、西藏自治區、甘肅省、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 。
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如下: 滿足招標人要求 。
其他: 1.1項目名稱:中國融通房地產集團 2026-2027年度瓷磚供貨集中采購項目
1.2標包名稱:中國融通房地產集團 2026-2027年度瓷磚供貨集中采購項目
1.3采購類型:物資類
1.4采購內容:瓷磚材料的供貨
1.5項目概況:全國范圍內項目,分為兩個標段,標段一: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河南省、山西省、陜西省、湖北省、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江西省、遼寧省、山東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標段二: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湖南省、云南省、貴州省、海南省、四川省、重慶市、西藏自治區、甘肅省、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
1.6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
1.7本項目服務范圍:標段一: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河南省、山西省、陜西省、湖北省、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江西省、遼寧省、山東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標段二: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湖南省、云南省、貴州省、海南省、四川省、重慶市、西藏自治區、甘肅省、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
1.8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
1.9合同簽訂:框架協議由中標單位簽訂,落地合同可由中標單位或中標單位指定的授權經銷商進行合同履約,每家廠家同期最多授權1家代理商,更換代理商需由甲方認可 。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資格要求
2.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合法運營,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2.2投標人具有良好財務狀況,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成立不足3年的投標人提供公司成立以來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審計報告至少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蓋章的報告正文及三表一附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附注);
2.3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納稅記錄和社保繳納記錄;
2.4投標單位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近兩年不存在掛靠和非法分包行為;未被中國融通資產管理集團 及其下屬單位中國融通房地產集團 列入失信名單;未被納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發布的【假冒中央企業名單】;
2.5 投標單位未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2.6 投標單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以且僅以信用中國官網 渠道查詢結果為準(其中失信被執行人可以為信用中國網站跳轉至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查詢的結果),未被軍隊采購列入軍隊采購失信名單、軍隊采購預警名單、軍隊采購暫停名單、政府采購失信名單;投標單位提供指定網站中的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或以評審現場查詢為準。
2.7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投標;
2.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如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2.8.1聯合體各方必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8.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工程中參加資格審查。
2.9 本項目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轉包;
2.10 其它資格要求
2.10.1投標單位須為瓷磚生產廠家(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格式自擬);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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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參加招標活動
聯合體各方按照其分工協議,應當滿足本條第 3.1款規定的相應條件和要求;聯合體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條第3.2款規定的情形;聯合體各方不得以自己名義單獨提交投標文件,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參與本項目招標活動。否則,相關投標文件均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