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哈密煤電公司2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哈密煤電公司(以下簡稱“哈密煤電公司”)是 電力公司在哈密的項目公司,主要負責煤電一體化項目的管理運營工作。運營項目為大南湖電廠(2×300兆瓦機組)(含明珠供熱)、花園電廠(4×660兆瓦機組)、大南湖一號礦井(1000萬噸/年)、大南湖二號露天煤礦(1300萬噸/年)、新能源分公司,擁有火力發電總裝機324萬千瓦,新能源發電總裝機125.77萬千瓦,在建火力發電裝機132萬千瓦,煤炭產能2300萬噸/年。
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支持新疆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發改產業〔2012〕117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等相關政策文件,哈密煤電公司擬開發2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
2.1.2招標范圍:
對哈密煤電公司擬開發2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項目申請報告編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達到可研深度需要的煤質檢測、可行性研究資料收集、可行性研究勘察、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參加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并按照評審意見修改完善直至通過專家復核(評審在國家能源層面包含立項和投決2個階段、政府層面按照有關要求執行);編制項目核準或備案所需項目申請報告,根據政府主管部門項目申報工作要求,協助業主做好項目申報,參加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評審并按照評審意見修改完善直至通過專家復核;配合業主完成項目立項、投決、核準、環評、水保、節能等有關手續辦理。
2.1.3服務期限:
合同簽訂后12個月。
2.1.4質量要求:
本項目所適用的法律、標準、規范為國家、地方及行業現行的法律、標準、規范,以及在合同實施期間國家、地方及行業對相應法律、標準或規范的修改,以及新頒布的法律、標準和規范。具體法律、標準和規范見專用部分,如專用部分未單獨列出法律、規范和標準,則按國家、地方及行業相應最高要求實施。本項目在執行上述要求外,還須執行國家能源集團、采購人的相關管理文件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合同內容包含(20億立方米/年及以上煤制天然氣項目可行性研究或單個合同金額100萬元及以上的其他煤化工項目可行性研究服務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12-0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2-15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