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頭化工灰渣場運行維護外包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一期灰渣場位于廠區以西約2.9公里處,由灰渣貯存區、廢水收集池、管理站等部分組成,廠區總占地面積約62萬平方米,其中氣化渣貯存區占地面積約37.9萬平方米,脫硫石膏、熱電爐渣等無機泥貯存區面積約8.2萬平方米,包括:灰渣堆存區、庫區防滲、收集池、攔擋壩、截洪溝、防護圍欄、門崗管理站、運灰道路等。
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新建灰渣場(二期)位于一期灰渣場西側,灰渣場用地東西長約744m,南北長800~890m之間,呈不規則形狀,設計共分6個區域進行灰渣堆存。項目總用地面積約564671㎡,用地紅線長3295m。包括:灰渣堆存區、庫區防滲、收集池、攔擋壩、截洪溝、防護圍欄、門崗管理站、運灰道路等。新建灰渣場(二期)暫未投用,投用時間以通知為準。
儲存的氣化灰渣、熱電脫硫石膏、熱電鍋爐爐渣及廢石灰無機泥等,通過投標人提供的機具進行推鋪、灑水抑塵、碾壓、場地平整(包括道路、邊坡、灰渣場頂部,并對灰渣場內堆放覆土進行渣面覆蓋)等作業。
2.1.2招標范圍
1) 負責提供裝載機、壓路機、灑水車、挖掘機等滿足灰渣場(一期、二期)運行維護作業的機具。
2) 負責按照環保要求將灰渣場(一期、二期)的灰渣、石膏、無機污泥等物料,使用乙方提供的機具進行推鋪、灑水、碾壓、場地平整(包括道路、邊坡、灰渣場頂部,并對灰渣場(一期、二期)內堆放覆土進行渣面覆蓋)等作業,滿足公司環保等要求。
3) 負責將灰渣場(一期、二期)滲濾液送回廠區甲方指定地點的指定區域排水。
4) 負責對灰渣場(一期、二期)區域設施進行巡回檢查及維護。
5) 負責灰渣場(一期、二期)進出的車輛和人員管理,對跑入的牲畜進行驅逐等與灰渣場(一期、二期)作業相關的工作。
6) 確保一般固廢堆存及作業符合國家、地方環保規范等。
7) 合同約定工作范圍內相關政府溝通、地企協調,輿情預防協調。
2.1.3 其他:
1) 服務地點: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灰渣場(一期、二期)。
2) 合同期限:服務期限預計3年,合同履行開始時間:2026年7月28日。
其他:乙方必須建立和諧的地企關系,妥善處理在作業過程中與村民的糾紛以及和政府各管理部門的關系,對因違反固廢管理、道路運行法律法規等乙方原因造成輿情,乙方應妥善處理,若對甲方造成經營損失,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并賠償甲方經營損失。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灰渣場運行維護或固廢運輸或垃圾清運合同業績1份,且單份合同金額不少于1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車輛不少于9輛,車型要求為:裝載機(≥5噸)3臺、壓路機(≥18噸)2臺、灑水車(≥15噸)3臺、挖掘機(斗容量≥1m³)1臺。投標人須提供相關車輛證明材料。
a、如為自有車輛,投標文件內提供車輛的購買合同或發票;
b、如非自有車輛,投標文件內提供車輛的租賃合同/協議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11-2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2-03 16:00:00。


